为区分不锈钢反倾销商品,商务部2019年12月20日发布关于不锈钢钢坯热轧板/卷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。

一、不锈钢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

公告内容如下:
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,对原产于欧盟、日本、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/卷征收反倾销税,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9年31号公告,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。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税则号列72189900项下产品时,“正方形截面的”商品编号应填报7218990010;“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”商品编号应填报7218990090。
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特此公告。

海关总署

2019年12月20日

二、钢坯分类

钢坯是炼钢炉炼成的钢水经过铸造后得到的产品。

从外形上主要分为两种:

板坯:截面宽、高的比值较大,主要用来轧制板材。

方坯:截面宽、高相等,或差别不大,主要用来轧制型钢、线材。

通常板坯为矩形截面坯料。

方坯是经连续铸钢机生产出的用以加工型材的截面为方形的钢坯。

三、反倾销内容回顾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(以下称《反倾销条例》)的规定,2018年7月23日,商务部(以下称调查机关)发布2018年第62号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欧盟、日本、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/卷(以下称被调查产品)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

2019年,根据《反倾销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,自2019年7月23日起,对原产于欧盟、日本、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/卷征收反倾销税。
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:
 调查范围:原产于欧盟、日本、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/卷。
 被调查产品名称: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/卷。
 英文名称:StainlessSteelBilletandHot-rolledStainlessSteelPlate(Coil)
 产品描述: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/卷是指除冷轧以外的,按重量计含碳量在1.2%及以下,含铬量在10.5%及以上的合金钢,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。不锈钢钢坯为矩形(正方形除外)截面,或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。不锈钢热轧板/卷是由不锈钢钢坯经过热轧等工序后制得,呈卷状或板状,不分宽度和厚度。
 主要用途:通常有两种用途,一种是作为冷轧不锈钢的原料,经过冷轧工艺处理后制成冷轧不锈钢产品;另一种是作为最终产品直接销售,主要应用于船舶、集装箱、铁路、电力、石油、石化等行业。
 该产品归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:72189100、72189900、72191100、72191200、72191312、72191319、72191322、72191329、72191412、72191419、72191422、72191429、72192100、72192200、72192300、72192410、72192420、72192430、72201100、72201200项下。

四、不锈钢坯最新税率

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结果显示,目前已对不锈钢品种进行更新,正方形截面的不锈钢半制成品(税号:7218990010)并不属于征收反倾税的商品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