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《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》和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要求,根据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申请,经巩义市人民政府核实确认,同意对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原60吨转炉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变更。